公元前221年,秦始皇下令整理和统一文字,规定以统一前秦国小篆(亦称秦篆)为统一的书体,“罢其不与秦文合者”。
丞相李斯、中车府令 赵高,太史令胡母敬分别编写《苍颉篇》、《爰历篇》和《博 学篇》字书,作为标准文字的范本,并供学童识字之用。
字书四字为句,押韵,便于诵记,为中国蒙学识字课本之先 驱。整理统一后的文字,笔画多求简省,形体亦力求规范,今存的《泰山刻石》、《琅琊台刻石》及峄山、会稽刻石的摹本,可窥其一斑。
与小篆通行的同时,民间又有隶书 的出现。隶书在小篆基础上改曲笔为直笔,变圆形为方 形,化繁画为简易,使书写更为方便。
秦王朝刑罚苛严公文浩繁,隶书之兴,适其需要,今出土的秦简,书体多 用隶书,即可证明。整理和统一文字,是秦王朝对中国历 史作出的一大功绩。
推行封建礼教秦孝公用法家思想为指导,实行变 法,把“公”和“忠”作为最高的道穗规范,排斥儒家的孝、 悌、仁、义等道德规范。
由于变法的胜利,巩固了地主阶 级的新秩序,故自秦昭王起及至秦始皇统一全国;以血缘 为纽带的宗法观念、逐渐被秦国统治者所道视。
秦简《为吏之道》载,“为人君则鬼乡为人臣则忠,四辊卷板机为人父则慈,为人子则孝”,“君鬼臣忠,父慈子孝,政之本也”,这说明“孝”道不仅已被承认,而且提到了与“忠”相辅的地位。